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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2020年度工作概览
时间:2020-1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发展党员

按照上级要求和本院实际健康有序发展党员。

交纳党费

建立党费交纳制度,党员根据测算每月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党费交纳情况,并将收齐的党费分别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周五前上交市委组织部。

三会一课

党员大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初定于季度第一周或第二周五召开,会议议题根据上级指示或者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支部委员会

每月召开一次,初定于每月第一个周五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近期具体任务确定。

党小组会

每月召开一次,初定时间同支部委员会,内容要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和本小组党员的实际情况。

 

党课教育每季度开展一次,时间可以与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一致,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学党章、学方针政策、学党建理论和相关知识等,也可以采取走访体验、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

主题党日

每月第一个周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主题党日全年“2+4+6”模式。“2”,即:每年6月、12月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确定的主题开展活动;“4”,即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根据沙河市委组织部确定的主题开展活动;“6”,即:其余6个月由本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主题开展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每年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具体根据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进行。

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根据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进行。

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安排在年末进行,可以与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召开。具体根据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进行。

  

1、规范党建工作,建立党员活动室,做好资料留存保管工作,比如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场照片等;

2、设置专职党务干部,负责党费收取、上交,党员档案管理,会议通知等工作;

3、充分重视《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好、用好、保管好;

4、每月制定学习计划,记好《党员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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