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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在沙河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以稳进、提升为总基调,争先创优,勇于担当,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沙河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合到党委政府大局中谋划推进,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力聚焦服务“三大攻坚战”。注重在办案中化解金融风险、依法追赃挽损,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件4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全力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扶贫涉农资金案件,一起侵吞危房改造款案件引起村民集体上访两次,我院派骨干力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从快批捕了3名犯罪嫌疑人。做好结对帮扶村的精准扶贫,提供法律服务与落实扶贫政策相结合,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0余件。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6人,在办案中发现因南水北调工程导致89亩土地未能恢复耕用,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启动了土地恢复工程。

  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各类犯罪,着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批捕合同诈骗等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类刑事案件5件8人,起诉4件6人。两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量刑畸重,我院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提出抗诉,一案改判缓刑,一案减轻刑期。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简化诉讼程序,慎用羁押措施,尽力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王某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170余万元,敦促其主动认罪认罚,支付233名工人工资,对其公开宣告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持续关注涉众型犯罪被害民众权益。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与公安、人力、法律援助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对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保证打击准确。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刑事判决中遗漏责令被告人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我院依法提起抗诉获中院改判。

  二、坚持把深化“平安沙河”建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零容忍”态势,成立专案小组、开通举报热线,建立案件专报、联席讨论等制度,提前介入,快捕快诉。批准逮捕涉恶案件5件35人,提起公诉5件35人。对一起涉案11人、卷宗20余本的开设赌场、偷越国边境案四天内做出批捕决定。在办理谢某等3人敲诈勒索、诈骗案中发现,个别乡村虚报土地套取国家赔偿款,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深化办案效果。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围绕群众平安需求,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盗抢骗毒、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86件261人,起诉219件305人。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完善“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机制,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70%,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实现案件办理保质提速。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规范日常接访活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9件次,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依法将一件信访案件导入国家赔偿程序,息诉了长达三年的信访积案。办理了两起申请刑事赔偿和不服法院判决刑事申诉案件,实现了70周年国庆信访隐患案件全部归零的目标。依托“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平台,加大义务普法力度,厚植法律氛围,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建立“网格化”责任管理模式,定期督促检查各类幼儿园和中小学校,保障“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到位。持续开展“检察官进学校”、“开学第一课”等活动38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开展“守护花蕾、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办理的“乔某猥亵案”荣获河北省第四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三、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不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检察长依法出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并发表检察意见。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撤案7件8人,追诉漏罪漏犯1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8件,依法提起抗诉1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建立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多元化格局,不断提升监督规模质效。提请抗诉3件,执行监督10件,支持起诉8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30件。同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服判息诉工作,有效维护司法权威。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5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纠正脱管漏管19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3人。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提出书面纠正违法6件。

  四、坚持把保护公共利益作为新增检察生产力,切实增进社会民生福祉

  全面扎实开展公益诉讼。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行政部门配合做实公益诉讼,当好公共利益守护者,制定了《行政约谈细则》。共立案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效俱佳。办案规模位居全市前列,办案效果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充分肯定。

  守护沙河绿水清山。针对擅自采砂等违法行为,向执法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恢复河道原貌,并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确保了河道正常秩序。发现有异味液体流入大沙河后,通过检察建议,执法机关查实封堵了某门窗厂私设的雨水排水管,解除了沙河水体遭受污染的威胁。

  保卫“舌尖上的安全”。围绕食药安全等民生领域,积极与食药监、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接,在全市开展专项检察活动。针对部分外卖商家没有实体店经营、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情况,通过检察建议予以整改纠正。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开展百日行动,协作执法9次,检查农村集市等重点区域17个,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

  维护国防利益安全。接到上级院“沙河机场外场围界遭破坏”的交办函后,迅速成立办案组,勘查现场,固定证据。与周边乡镇、派出所及村庄建立责任划分机制,及时修复机场围界。并通过法治宣讲、进村悬挂条幅等形式,加强群众国防教育,维护国防利益和安全。

  五、坚持把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作为发展根基,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毫不动摇政治建检。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常抓不懈。创新主题党日活动,举办检察长讲党课、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确保检察队伍忠诚纯洁。

  坚持不懈提升素能。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扩大实训比重,综合运用岗位练兵、案件评查、精品案件评选等方式,着力实施青年英才培养计划。进一步深化文化育检,加强院史教育,增强干警职业归属。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院党组责任上肩,“一岗双责”执行到位,毫不放松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干警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2019年,我们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整体工作被评为全市综合考评先进单位,院党组被邢台市院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一名干警被河北省检察院授予个人二等功,多名干警受到表彰等,成绩取得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服务大局还不够精准;二是部分检察人员的工作理念和司法办案水平还不能适应改革形势新要求,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强化责任担当,保障服务大局。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进一步深化服务“三大攻坚战”,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党委重大战略实施,护航沙河全面小康新征程。

  ——聚焦监督主业,推进“四大检察”。主动适应检察职能调整后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在刑事检察监督、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破解难题,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注重提升素能,加强队伍建设。端正用人导向,推进办案团队建设,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强化育人导向,注重培养领军人才和专业型人才,形成合理检察人才梯队。坚持实施阳光检察战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也是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沙河”的关键之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以更高站位谋划推进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沙河发展大局,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为建设美丽沙河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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