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〇年主要工作
2020年,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在沙河市委及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推进“四大检察”业务,为沙河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六稳”“六保”,更实举措护航党委中心工作
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等中心任务和重大决策,安排部署各项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16件25人,追赃挽损1000万元。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18件32人,在办理一起往我市倾倒有毒垃圾重大犯罪案件时,提前介入固定证据,疫情期间快捕快诉,将涉案17人全部提起公诉,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守护。
护航经济发展。充分运用提前介入、快捕快诉、追赃挽损等职能,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维护公平市场秩序,做实做细民营企业平等保护。依法办理票据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营商环境犯罪22件36人。快速办理一起某重点玻璃企业作案140余起的特大盗窃案,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我院帮助企业追赃挽损近百万元,深挖犯罪6人,以案释法召开警示大会,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有力震慑了犯罪,保护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助力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党委政府的防控要求,主动融入全市疫情防控大局,第一时间迅速安排部署,40名干警到分包的两个社区和两个集中隔离点昼夜值守,做好人员排查、出入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重点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食品药品专项检查活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利司法环境。我院战“疫”群像素描工作信息被省委政法委和省院刊发报道。
二、履行检察职能,更高水平助力平安沙河建设
严厉打击犯罪,深化扫黑除恶成效。围绕群众平安需求,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105件157人,起诉146件212人。对涉黑恶犯罪,坚守“不拔高、不凑数”的底线,确保不枉不纵。一是坚持提前介入,从严把关,监督立案1人,监督撤案1件6人,向监委移交职务犯罪线索一件。二是依法履职、打财断血,监督冻结款项211万、扣押轿车7辆,向法院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2件。三是运用检察建议深化基层综合治理,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件。通过办理易某非法经营案件,监督纠正金融部门管理漏洞,规范金融秩序,实现标本兼治。
构建法律援助中心,推动认罪认罚准确规范适用。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立认罪认罚法律援助中心,与司法局共同制定《认罪认罚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筛选33名律师组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探索建立现场值班和电话值班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律师轮流值班无缝连接,推动认罪认罚制度落实落细。一方面保障律师全程参与,帮助犯罪嫌疑人真实自愿认罪认罚,保证案件客观公正办理。另一方面,通过律师释法说理,修复社会关系,更快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共促成刑事和解28件,13名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我院探索的“构建认罪认罚法律援助中心,发挥律师第三方作用”,被省院作为典型事例在全省推广;办理的范某寻衅滋事案被省院评为认罪认罚典型案例。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综治格局构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系统应用,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规定。关注群众诉求,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为被救助人申请救助金4万元。郝某司法救助案是我院在批捕一起故意杀人案中发现并主动救助,被省院评为全省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依托“木兰有约”宣讲平台,开展家庭财产权益保护、防范电信诈骗、民法典宣讲等义务普法16次,点燃了妇女参与法治建设的星星之火。
打造未检品牌,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持之以恒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检查督导学校建立预防性侵害制度、配套设施、宣传教育等落实情况,特别抓好对案发学校的跟踪回访。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运用检察建议,联合行政执法机关合理处置流浪狗加强公共场所动物管理,共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线。今年我院被评为“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三、深耕主责主业,更大力度提升“四大检察”监督质效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充分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地位。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检察长5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发表意见。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件,立案监督11件。依法对刑事审判活动开展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依法提起抗诉3件。董某票据诈骗案被省院评为全省抗诉案件典型案例。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5件。刘某收监案被省院评为“监狱巡回检察监督精品案件”,并推送至最高人民检察院。
做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建立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多元化格局,不断提升监督规模质效。提请抗诉3件,市院支持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采纳3件。同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助力审判机关解决“执行难”。化解行政争议4件。同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公益诉讼监督。聚焦擅自采砂、大气污染、水体污染、食药安全等领域,立案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1件。积极推进“等”外领域案件办理,针对嶰嵯沟埋兵岭英烈设施保护不到位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设施得到及时修复完善。深入开展境内明长城保护监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推动全市井盖设施进行全面修缮,在“小井盖”里维护“大民生”。
四、深化基础建设,更高标准提高检察队伍履职水平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政治引领,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常抓不懈。坚持党建带队建,创新主题党日活动,举办检察长讲党课、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确保领导班子忠诚团结。
全面提升干警素能。严格执行司法办案“三个规定”,运用“案-件比”管理指标加强案件质效管控,对员额检察官实行动态业绩考评,推动办案高效规范。依托“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综合运用岗位练兵、案件评查、精品案件评选等方式,提升干警办案实战能力和释法说理能力。注重检察理论研究,一篇调研成果被国家级知名期刊录用。坚持文化育检,加强院史教育,组织开展趣味运动会、青年演讲比赛,迎新年晚会等,展现团队精神,增强职业归属。
2020年,我们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整体工作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综合考评先进单位、院党组被沙河市委、邢台市院连续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成绩取得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度不够高;二是部分检察人员的工作理念和司法办案水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三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根本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锤炼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沙河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是坚持司法办案与依法治理一体推进,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进平安沙河建设。坚持平等保护理念,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保障党委重大决策实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重大战略实施。
三是坚持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融合提升,坚定守护社会公平正义。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促进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加强公益诉讼、诉讼活动监督、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司法权益保护等工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各位代表,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党将迎来百年华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认真落实好沙河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职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沙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