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7月25日在沙河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沙河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孔立韦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树品牌意识、创一流工作”,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找准服务大局坐标定位,全力服务高质量赶超发展
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谋划开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重点企业发展等工作,坚持常态化联系走访。创新“刑事监督+法律体检”机制,以公司管理和合同审查为重点,为30余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规避经营风险2000余万元,对2起量刑畸重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提出抗诉,均获法院改判。运用提前介入、快捕快诉等机制,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96件157人。
着力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领域犯罪34件80人,追赃挽损2600余万元。坚持落实扶贫政策与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实际问题40余件、捐款捐物10万余元,分包的南汪村贫困群众顺利脱贫。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34件60人,办案中针对南水北调工程施工占地复耕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监督启动了89亩土地恢复工程。
着力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自觉服从党委政府安排调度,动员40名干警参与分包社区和集中隔离点昼夜值守,有效助力织密基层疫情防控网,依法快捕快诉两起涉疫情犯罪案件。期间,依法办理1起涉案17人的重大污染环境案,在最短时间内提起公诉,在抗疫中体现检察担当。
二、时刻守牢检察为民初心,坚决筑牢平安沙河防线
全力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成立专案组、开通举报热线,建立案件专报、联席讨论等机制,共批捕、起诉涉恶案件5件35人,同时积极开展“打财断血”行动,监督冻结案款211万元。突出依法从快办理,1起涉案11人作案50余起的开设赌场、偷越国(边)境案4天内作出批捕决定。
深化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回复制度,扎实开展清理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攻坚活动。认真开展刑事申诉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2起案件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精品案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持续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其中办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帮助233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70余万元。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之以恒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建立联合预防机制,创新“希望林”考察帮教,10名不起诉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办理的“陈某故意杀人案”“杨某猥亵案”“乔某猥亵案”荣获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佳案例。其中,“杨某猥亵案”还荣获京津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三、恪守客观公正司法理念,全面做强主责主业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五年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734人、提起公诉1148人。依法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主导责任,设立认罪认罚法律援助中心,探索建立律师现场值班和电话值班机制,范某等人寻衅滋事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目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已达94%以上,被告人认罪服法已成为常态,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依法开展刑事审判活动监督,1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抗诉案例。强化刑事执行监督,1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监狱巡回检察监督精品案件”。
做强民行检察工作。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监督,逐步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工作格局,提请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70件,执行活动监督74件,民事检察工作位列全市前茅,被省检察院定为直接联系点。将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作为开展行政检察工作的突破口,审查案件24件,制发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通过公开听证等手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件,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④工作。共立案20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2件。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约谈细则》,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行政部门配合的守护公益工作格局。积极开展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专项监督活动,帮助挽回国有财产945万元。积极拓展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办理的“沙河机场外场围界遭破坏”案,被中央广播电台报道。
四、锤炼过硬检察队伍,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谈心谈话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压紧压实管党治检责任。坚持党建带队建,创新主题党日活动,举办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党课、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从检初心,确保领导班子忠诚团结有力。
全面提升专业素质。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抓实领导带头办案,检察长7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发表意见。注重在艰苦环境中培养青年检察干警,选派业务骨干赴新疆巴州若羌县开展对口支援。强化典型引领,对在特定环境、处置突发事件以及在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及时给予奖励,全院干警受到省市级表彰60余人次。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每季度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代表走进检察院,检查评议工作。积极构建上下一体、部门联动、深度融合的检察宣传工作格局,重大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规范及时。召开公开听证会22次,审查办理疑难案件,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的认同。
五年来,我院领导班子连年被市委评为“优秀领导集体”,年度考核连续位列全市检察系统先进行列,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先后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八化建设先进院”“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度还不够高,检察环节的司法供给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主业有待进一步强化,“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民行检察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警还存在标准不高、担当不足的问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坚持以“雷厉风行、砥砺奋进,担当实干、事争一流”的新时代沙河精神为指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奋力开创沙河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更加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从百年建党历程中汲取奋进力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更加自觉主动顾大局。紧紧围绕高质量赶超发展目标任务,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双进双产”等决策部署,从严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任务,以沙河检察之“干”努力赢得沙河百姓之“赞”。
三是更加凝心聚力谋发展。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发展、一体发展。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以法治方式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是更加砥砺前行重自强。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深化思想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回头看”,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开局重在引领,决胜贵在谋划。我们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贯彻好此次会议决议,砥砺前行、奋发进取,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沙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国家司法救助: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即时支付救助金。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检就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引起了教育部和各地的高度重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10月26日,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多年试点试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纳入条文。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④检察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机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