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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邢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4月28日,邢台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7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对巡察整改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坚持以上率下、举一反三、认真对待,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全力推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到位、取得成效。

党组书记、检察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谋划、精心部署,严格按照巡察要求,认真指导巡察交办的每个问题,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促进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问题

(1)关于“抓理论武装有差距”问题。一是制定工作制度。制定《沙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议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二是组织集中学习。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要求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是开展研讨交流。采用“领学+研讨”方式深化学习,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交流发言36人次。

(2)关于“理论指导实践不够有力”问题。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分工开展交流研讨。二是提高工作质效。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专项监督,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开展检校合作,组织全院干警通过参加中检网、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进行专业学习,定期开展政治轮训工作。

(3)关于“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扎实”问题。一是定期通报情况,建立“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月通报机制。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检务督察工作人员提醒各部门按时落实每月的填报工作。

(4)关于“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严肃追责问责,由检务督查部门进一步调查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三是组织开展个人持有出国(境)证件专项清理,所有干警出国(境)证件全部交由政治部集中保管。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每半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学习相关文件。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政治建设、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等全局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修订《检察官业绩考评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范围。

2.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6)关于“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有差距”问题。一是均衡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监督力量配备。二是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三是开展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湡水普法 与民同行”普法栏目4期,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3次,举办“开学第一课”系列法治宣传5次,提供法律服务50余次。

(7)关于“案件办理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公开通报典型案例。二是组织干警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和侦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工作质效。三是规范案卡填录,开展案卡填录专项培训,明确专人负责案卡核查工作。

(8)关于“以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综合治理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加强类案监督力度,核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二是由第三检察部对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等进行审核,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三是认真落实公开宣告送达制度。

(9)关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到位”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调研。3篇经验材料被河北省检察院内刊刊登,1篇论文在河北省检察院征文活动中获优秀奖。二是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召开刑事立案监督研讨会,增强监督意识,强化审查监督实质化,加强内部协调配合与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及强制措施情况监督。三是提高民事检察群众知晓率,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检护民生”宣传活动,引导符合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进入检察监督环节。

(10)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整体合力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建成公益诉讼法制宣传教育基地,200余人次参观交流,组织开展公益诉讼集中宣传活动。二是拓宽案件来源。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推送研判案件线索。三是提高社会影响力,通过《人大代表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联系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

(11)关于“推进检察体制改革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召开党组会研究数字检察工作,对2025年数字检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构建监督模型。建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3个,拓宽案件监督线索来源。三是建立衔接机制。依托《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用足用好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

3.关于“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意识不强”问题

(12)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思想认识,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二是围绕政治安全、案件办理等方面排查风险,制定《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13)关于“应急处置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制定《沙河市人民检察院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二是完善机制建设,制定《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方案》。三是组织培训演练活动。

(14)关于“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差距”问题。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认真落实刑事司法政策。

4.关于“推进‘四型市直机关’建设有差距”问题

(15)关于“懂业务、重服务还有短板”问题。一是提高刑事案件结案率,定期通报案件办理进度。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救助因案致贫、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三是提升群众满意度,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2件,开展“‘玻’动心弦”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

5.关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有差距”问题

(16)关于“进企普法效果不明显”问题。开展针对性普法教育,联合律所进企开展税法、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普法宣传,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10余次,送法20余次,开展法治培训5场。

(17)关于“个案延伸开展行业治理效果不好”问题。一是举办“法治体检”进企业专项活动。二是定期回访提醒,落实好涉企案件回访制度。三是设立两个“检察护企”服务站,以点带面为企业提供检察服务。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6.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履行两个责任不严格”问题

(18)关于“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制定《中共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二是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公开通报情况,利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19)关于“履行派驻监督责任缺位”问题。一是市纪委监委增派了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人员,监督力量进一步增强。二是加强沟通联系,检察院党组主动邀请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参加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全力配合工作,主动报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工作。

7.关于“重要岗位、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20)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调整配备财务管理人员,配齐配全财务会计、出纳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及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21)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批不严”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差旅费报销审核制度,补充完善手续,详细核实情况。二是组织学习《差旅费管理制度》,提高责任意识,严格审批把关。利用“公务之家”APP建立线上公务出差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强化监督管理。

(22)关于“应记未记固定资产”问题。组织财务人员认真核实情况,调整会计科目,认真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突出”问题

(23)关于“执行公车管理制度不严”问题。一是安排专人管理,累计建立管理台账13份。二是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时监控车辆使用动态,定期开展线上巡查。三是严格执行“三定”管理及费用审核制度,严控车辆支出。

9.关于“纠治‘四风’问题不彻底”问题

(24)关于“内部案件评查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沙河市人民检察院“每案必评”工作方案》。二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河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提高评查人员水平。三是开展案件评查,开展自查、交叉核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关键环节,组织专人核查。

(25)关于“党支部谈心谈话不规范”问题。开展主题为“明确要求存基础 抓实规范促提升”的党务知识集中培训,规范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三)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

10.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26)关于“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表率作用不明显”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河北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试行)》。二是加强定期通报,建立入额院领导办案台账,全面、如实记录办案情况。

(27)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范围。二是召开党组会议,对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逐项说明情况,进行研究决策,做好会议记录。

(28)关于“领导班子配备不完善”问题。已按照规定选配副检察长和政治部主任。

(2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会议记录规范,专本记录、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院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三是认真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依次进行个人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1.关于“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30)关于“检察队伍结构不优”问题。一是组织符合条件干警积极参加入额考试,有2名干警通过考试已纳入员额管理。二是发挥传帮带作用,由经验丰富的老检察官与年轻检察官结成对子,全方位传帮带,促进年轻干警的理论水平、职业道德、综合素能提升。三是鼓励进修学习,鼓励现有聘用制书记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1)关于“选人用人事项不规范”问题。组织学习《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

12.关于“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32)关于“抓党组织建设用力不足”问题。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优化党组织设置,成立党总支,下设四个党支部。三是设立专用党建活动室开展党建活动。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党组织生活,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3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各党支部每年1月份核对收缴基数和比例,认真核定党员每月应交纳党费数额。二是各党支部明确人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加强与退休党员的沟通联系,按期足额收缴党费,按规定及时上缴。

(34)关于“党员没有做到应转尽转”问题。对全院在册党员进行摸底排查,及时掌握党员关系情况,对新进入或调出的干警及时办理党组织转递手续。

(四)关于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3.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35)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反馈意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制定整改方案。二是主动认领问题。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领办4项问题,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三是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召开3次调度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36)关于“整改成效不实”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沙河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并细化财务内控制度。二是推进整改常态化,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点上整改”,又推进共性问题的“面上治理”,形成“发现一个问题、整治一类现象、完善一套制度”的良性循环。

(37)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根据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补充调整干部的要求,已选任政治部主任1名。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强化政治担当,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对提高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落实。

(二)抓实各项举措,推进巡察整改落实落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成果转化。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坚持常抓不懈,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视为加强党性教育、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能力的良好机会,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8804177;电子邮箱:jcy8804177@163.com。

中共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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